电话营销车险引起越来越多车主的反感,保监会也在日前正式表态要对电话营销车险进行整顿。
一直以来,车主都或多或少地被同一个问题困扰:每逢车险即将到期、车主即将续保时,车主都会受到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人员电话推销车险的“狂轰滥炸”,不少车主甚至在已经购买车险后还会高频率地接到保险公司推销车险的电话。针对这一问题,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严格规范车险的电话营销方式。 资料图片 (图文无关)

在这份《通知》中,保监会明确提出,财产保险公司必须以直销形式,通过电销模式自主经营电销专用产品,不得委托、雇佣保险中介机构或其他外部专业机构销售电销专用产品,不得在电销业务的经营费用中列支手续费等中介费用。
《通知》表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只能用于承保分散性的个人业务,非分散性个人业务和非电销渠道不得使用电销专用产品。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对电销专用产品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避免各销售渠道的产品在价格、服务上相互发生冲突,确保电销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与电销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加强业务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电话语言规范、销售行为规范、电销专用产品的条款费率、核保政策、理赔处理、营销流程与规范、电脑系统操作、客户服务、合规经营和诚信教育等内容。电销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
据悉,电销过程中的磋商及成交记录实现全程录音。录音开始前向客户作录音提示,录音合理备份,并且应方便检索和抽查。录音等相关资料是记录和反映保险经营活动过程的重要资料,其保存期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而从事电销的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保险公司应与其签订有关保密协议,并采取设定用户账号和密码、权限设置等必要措施防范客户信息外泄。